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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章程

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系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保险法》”)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

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〔1988〕113号文批准于1988年3月21日设立并于1988年4月22日领取了注册号为深新企字第05716号营业执照;公司于1996年5月2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〔1996〕157号文核准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,并于1997年1月1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,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注册号码是:1000001001231。后于2016年将登记机关迁移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:91440300100012316L。


公司分别于2004年6月24日和2007年3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、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。


中文: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英文:Ping An Insurance (Group) Company of China, Ltd.


公司住所: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、48、109、110、111、112层

邮政编码:518033

电 话:4008866338

图文传真:(0755) 82431019

网 址:www.pingan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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